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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内容有哪些

2025-01-09 13:58:44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都有哪些具体新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制定。2018 年 12 月 18 日发布的版本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所得来源地的认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1)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2)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2.居住时间判定与境外所得免税规定: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 30 天的。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 90 天的。

 

3.个人所得范围的明确: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含多种劳务形式取得的收入。

 

(2)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

 

(4)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5)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等多种情形。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4.扣除项目的相关规定: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5.收入次数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6.财产原值及费用的确定:

 

对于财产转让所得,规定了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确定方法。财产原值如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等;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7.共同取得收入的纳税规定:

 

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

 

8.境外所得抵免规定: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就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全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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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 Q: 什么是核定征收?

    A: 核定征收是指在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或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具体分为定率 (核定应税所得率)和定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两种方法税务机关一般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想进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 Q: 什么是税筹?

    A: 税筹的全称是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风险性和专业性的特点。
    比如企业所得税方面通过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
  • Q: 园区返税是什么意思?

    A: 是指产业园或者产业基地对入驻的企业进行税收返还,园区返税通常是一些地方政府为鼓励境内外企业及其他组织机构到园区设立总部、地区总部,促进园区经济快速发展而制订的优惠政策。
  • Q: 税务筹划的方法有哪些?

    A: 找出不属于征税范围的内容。找出有利于延迟纳税的税法规定,并依此签订对外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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